苏报讯(记者 王可 通讯员 熊玮)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以更高的罚款金额、更严的处罚方式加大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近日,姑苏区平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多起安全生产案件中对涉案企业予以重罚,让企业“难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在近期开展的一次“331”机制办安全生产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在官渎路一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内,一名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的工人没办法提供电焊特种作业操作证。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才能上岗作业。”执法人员表示,特种作业并非儿戏,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该企业将面临24000元的罚款处罚。
执法人员在开展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时还发现,位于人民路的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竟将93桶液态二氧化碳直接摆放在楼道内。液态二氧化碳是一种制冷剂,也是一种工业原料,是需要专门储存的危化品。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公司做整改。当晚,供应商派专人专车,将液态二氧化碳钢瓶全部拉运到供货公司的危化品专用仓库进行储存。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对危化品的相关规定,执法大队对该公司做立案调查,该公司也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平江街道城管处将执法检查与暗访相结合、网格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对非法储存危化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同时也加强宣传,鼓励群众主动举报非法储存危化品的行为,努力营造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