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临床需求,现对铅山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广大符合标准要求的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热情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性状】无色气体,无臭,无味,本品1容在常温20℃时,能在乙醇7容或水32容中溶解。
3、质量要求:医用液氧一定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医用氧气标准,并随时跟踪国家的最新标准执行。
5、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必须要提供成交供应商的资质和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及提供生产企业药品生产的相关证照和资质,及每批次医用液氧的检验报告单和开具合法票据,若由于产品质量上的问题或票据问题导致医院损失或药监部门罚款,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6、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液氧罐及其配套设施的定期检验保养维修及相关联的费用(含设备、配件费),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年审及安全附件校验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成交供应商负责供氧全套设施的消防安全,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医用液氧生产厂商须具有:①医用氧(液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②有效期内的医用氧(液态)的药品GMP证书或医用气体(液氧)的GMP符合性检查情况说明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国家药监局的药品(再)注册批件(中国药典2015版或中国药典2020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