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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史上最玩命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 10吨液氧罐旁加盖楼房

时间:2024-03-06 来源:医用液态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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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心医院院内的灰色小屋门上挂着严禁吸烟的警示牌,里面就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紧挨着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加盖楼房,这可算是史上最大胆的行为了。在本市河东区直沽街上就出现了一处这样的建筑,这个没取得合法手续的加盖楼房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当中,让紧挨它的邻居们每天担心不已。

  第三中心医院在直沽街上有个侧门,距离侧门不到10米远的一间房屋正做改造。正在改造的这间房屋与第三中心医院院内的一间灰色小屋仅一墙之隔,灰色小屋里面放置的是一个椭圆形大罐子,透过三中心医院的铁栅栏门,可以看见这间灰色小屋的外面有“易燃易爆”等字样。

  记者在第三中心医院院内找到了这间灰色小屋,从罐体外的字样得知这间屋内的大罐子其实是一个液态氧气罐,里面存放的是液态氧,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医院的工作人员和记者说,这个液氧罐是医院集中供氧用的,在1999年经过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放置在了这一个位置,并开始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液氧罐的设计容积为10吨,是为近2000名患者提供管道医用氧气的。医院的麻醉机、呼吸机、ICU病房、抢救室以及普通病房的24小时不间断供氧都依靠这个设备。

  对于紧挨着液氧罐建造的房屋,医院有关部门负责这个的人说,自发现这处住宅改造后,他们就找到了实施工程人员,告知对方这样做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隐患。经他们了解,这处住宅改造前是一家洗浴中心,国庆节前夕改造的是二楼,改造后的二楼出现了三个朝向液氧罐的窗户。尽管他们找过施工的负责人,但是改造不仅没停下来,反而在国庆节后此处又开始加盖第三层。第三层建造前加装的是钢梁结构,在装钢梁的时候气焊火花四溅,负责看守液氧罐的人员一刻也不敢离开,生怕掉落的火花接触到液氧罐。

  随后,记者在正在装修的房屋内找到了一名自称是负责人的金姓男子,他和记者说,这处房子以前是扳钳工具厂的厂房,后来被他们公司买下来使用,二楼是一直就存在的,这次是重新进行修葺,而加盖的楼房是应公安河东分局的要求,为他们建设的活动室。装修改造以及加盖楼房都取得了建设以及消防等部门审批,取得了合法手续。所以,这项工程的建设没有一点问题,反而是医院的液氧罐放在这里是否妥当呢?是不是应该让这个大罐子换个地方?

  对于金某所说的言辞,记者首先联系了公安河东分局,对于建设活动室一说,该局办公室予以否认,表示没建设活动室的工程。

  随后记者又对加盖一层楼是否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做出详细的调查。根据相关要求,一项工程开工建设,应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记者通过查询得知此处加盖房屋并没取得“两证”,市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未为这处加盖的楼房办理相关手续。

  不仅如此,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像加盖楼房这样的施工应该在河东区建委取得相关手续,而其取证还需要计委作出规划。记者随即将信息反馈到河东区政府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调查后回复称,加盖的楼房并未取得这些部门的认可和手续,而且已经把信息反馈给河东区综合执法局第一大队,目前综合执法人员正在现场调查了解,确认第二层以前确实存在,但是加盖的第三层没有一点手续,所以已经将施工叫停。

  最后,记者又找到消防河东支队,防火处负责这个的人说,在新的消防法实施后,像这样的工程在到消防部门备案前,就需要从建委取得施工许可证,因为这处加盖的楼房并没取得施工许可证,从建设的角度说根本就不允许建造,所以消防部门并没有为其办理过备案手续。对于二楼装修后出现的窗户朝向问题,消防部门已经多次到现场进行全方位检查,可是这家单位始终锁门,让检查人员根本没办法进去查看。目前,针对这样的一个问题的检查还一直在进行中。记者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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