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彭楚航)明知液氧、乙炔等归于危化品,为省本钱竟招聘一作废车担任运送,在路上行进犹如一颗“活动炸弹”。好在近来长沙县行政法律江背分局法律人员巡查时发现该车,及时消除了这一安全危险。
2月26日,法律人员在朱梅公路巡查时,发现一辆湘A车牌的一般小型卡车运送瓶装危险货品,非常可疑,遂要求车主靠边泊车承受查看。
经查,车上运的是液氧、溶解乙炔、紧缩氧气、富氩混合气体等工业切开用气体,共27瓶。据危险货品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其间液氧、紧缩氧、溶解乙炔属危险货品。
法律人员介绍,运送危险货品,按规则必须由具有危化品运送专业资质的车辆和司机运送,而现场抄获的这辆卡车仅仅台一般卡车,车身无运送危险品标志标识,仍是用作废车辆改装而成。
法律人员查询问询得知,车主姓罗,现场没办法供给车辆的行进证、路途危险货品运送证,其运送的危险货品来自于浏阳市鑫荣气体有限公司,预备运至长沙县春华镇一机械加工厂。
法律人员依法对该车进行拘留,并联络专业危货运送公司对抄获的危险货品进行安全转运;一起依法立案,要求涉事公司担任人、车主承受进一步查询处理。
经查询取证,浏阳市鑫荣气体有限公司担任人王某没办法供给该车的路途危险货品运送证件,就私行从事路途危险货品运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运送法令》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则,将承受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在法律人员的监督下,卡车车主罗某将车辆送往长沙作废轿车收回有限公司,于3月15日进行作废崩溃,从根本上消除了安全危险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