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危化品运送车驾驭人王某旺、押运人魏某,涉案企业管理人员胡某青,因混装运送危化品,被以涉嫌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刑事立案。这是湖南省榜首原因混装运送危化品被刑事立案的案子。
2022年3月11日9时许,湖南高警局湘潭支队韶山大队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湘C1***8牌危化品卡车进行全方位查看时,发现该车存在超载、货品摆放不标准等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在随后的查看中,民警又发现该车装载了多种风险化学品,这中心还包含氧气、氩气、混合气体、液氧、丙烷等五种气体,存在严峻安全危险。
进一步查看发现车上载有氧气25瓶(40升/瓶)、氩气15瓶(40升/瓶)、混合气体72瓶(40升/瓶)、液氧2瓶(175升/瓶)、丙烷10瓶(10公斤/瓶)等风险化学品,存在将彼此禁配(忌讳调配)的风险化学品混放混存运送的行为。
经查,危化品运送公司负责人胡某青为节约运费,派遣驾驭人王某旺驾驭湘C1***8牌卡车运载上述风险化学品从湘潭前往韶山,押运员为魏某。
鉴于3人行为具有产生意外事故导致严峻伤亡和其他难以处理的结果的实际可能性,危及公共安全,高警局湘潭支队韶山大队与韶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建立联合办案小组,对案子进行深度发掘。
3月16日,驾驭人王某旺、押运员魏某、危化品货品运送公司负责人胡某青涉嫌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被韶山市公安局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
联合办案小组在对案子进行进一步深挖过程中,又发现了别的两名涉案人员:本年3月,胡某青曾派遣驾驭人黄某军、押运员李某,以相同办法将风险化学品混放混存运送。
5月7日,涉案人员黄某军、李某被以风险驾驭罪刑事立案,并被采纳刑事强制措施。
榜首百一十四条之一 【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没有导致十分严峻结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榜首百三十三条之一 【风险驾驭罪】在路途上驾驭机动车,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处拘役,并处分金:
(三)从事校车事务或许旅客运送,严峻超越额外乘员载客,或许严峻超越规则时速行进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职责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风险物品运送车可谓“移动的炸弹”,行进在路上是需求实时监控的要点危险重视目标。在此提示从事路途交互与通行运送职业的经营者和驾驭人:企业应做到执行主体职责,做好职工安全教育,执行安全监管;司机应做到安全驾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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